高王路(凤港引渠路-天津北京界)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70626_36127155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万元 所属地区:天津
招标代理: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天津市国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高王路(凤港引渠路-天津北京界)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王路(凤港引渠路-天津北京界)工程已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高王路(凤港引渠路-天津北京界)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津交发【2017】66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天津市武清区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代建单位为天津市国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天津市国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武清区境内,路线总体呈南北走向,项目起点位于高王路与凤港引渠路平交处(高村镇),起点处与现状道路渐变接顺,以现状路东侧路基边线为新建道路中心线,利用现状高王路线位向北延伸,跨越凤港引渠后向西北方向延伸,跨越地方排干渠,从里老村西侧穿过后,路线偏向正北方向延伸并跨越北京排污河,即天津北京界,本次路线全长2.3公里,实际修筑路段长度2.6公里(含接顺段长0.3公里)。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面设计标准荷载BZZ—100,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其它技术指标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全线新建桥梁2座,包括凤港引渠桥、北京排污河桥。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12月15日,共138日历天,监理服务期28.5个月,其中施工工期4.5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
本项目监理招标设1个合同段。
第1监理合同段负责全线范围内高王路(凤港引渠路-天津北京界)工程的五控、两管、一协调的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近五年独立完成一项长度不少于2公里的一级或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备选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均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30日,每日上午9 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18日14时00分,地点为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第三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天津市国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 |
天津市武清区下朱庄街知业道2号 |
地 址: |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 |
邮政编码: |
301700 |
邮 编: |
300040 |
联 系 人: |
贾大朋 |
电 话: |
022-23210356 |
电 话: |
022-82170965 |
传 真: |
022-27122218 |
传 真: |
022-82170965 |
联 系 人: |
张齐、郝文杰 |
电子邮件: |
gtdjgs@163.com |
电子邮件: |
guangzhengzixun@126.com |
2017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