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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静海区四好农村路工程勘察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71204_100208192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代理: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天津市静海区交通局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2017年静海区四好农村路工程勘察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静海区四好农村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工程已由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 以《区行政审批局关于2017年静海区四好农村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静审投【2017834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天津市静海区交通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天津市静海区交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四好农村路工程,包括五条区县级道路维修、区县级公路沿线土路口硬化、新建或维修乡村公路、区县级道路的生命安全防护提升工程。

五条区县级道路维修,总里程约为26.9公里,包括南常路、团泊湖东路、团泊湖南路、独流减河南堤路、普罗路道路维修,对破损严重的部分路段进行挖补维修,完善交通标志,沿线路口安装监控及卡口设施;区县级公路沿线土路口硬化,包括静陈路、崔杨路等17条道路沿线土路口的硬化,共155个土路口的硬化、改造处理;新建或维修乡村公路,包括满意庄村、中旺镇、崔唐路沿线、普罗路沿线和徐良路沿线交通量大的乡村公路的维修;区县级道路的生命安全防护提升工程,在南常路、徐良路等11条区县级公路的临水临崖路侧险要路段、穿村路段、路侧小路口、桥梁等位置安装生命安全防护工程。

其中,南常路、徐良路技术标准为一级公路,团泊湖环路、静陈路、崔杨路技术标准为二级公路,独流减河南堤路为三级公路,普罗路技术标准为二级公路。

2.2 勘察设计周期

自签订勘察设计合同书之日起30天,提交实施方案;自实施方案批复之日起30天,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包括本工程的勘察(或测量)、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以及设计概算的编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勘察(或测绘)和设计资质,勘察(或测绘)资质须具体下列条件之一:1、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工程测量)甲级,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1、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2、公路行业设计甲级,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资质,至少具有下列业绩之一:1、一项一级公路工程的勘察及一项一级公路工程设计;2、一项一级公路工程测绘(工程测量)及一项一级公路工程设计,3、一项市政道路工程的勘察及一项一级公路工程设计;4、一项市政道路工程测绘(工程测量)及一项一级公路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招标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

2)具备招标要求的资质等级。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投同一个标。

4)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主办人和成员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4 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12 4日至 2017 12 8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30 分至 16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17层)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企业基础信息并加盖公章或营业执照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勘察【或测绘(工程测量)】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12 24 9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00 分至 9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第三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静海区交通局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文路5        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17

联 系 人:王建林                    联系 人:郝文杰

   话:022-59595206                 话:022-23210356

   真:022-59595206                  真:022-27122218

                                                              2017 12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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