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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西外环高速公路(津汉高速-海景大道)工程13-14标段 交、竣工验收检测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71214_100265016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代理: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

 

 

滨海新区西外环高速公路(津汉高速-海景大道)工程13-14标段交、竣工验收检测服务二次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海新区西外环高速公路(津汉高速-海景大道)工程已由原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以《关于滨海新区西外环高速公路(津汉高速-海景大道)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市政公路管理计【2010341号及《关于滨海新区西外环高速公路(津汉高速-海景大道)工程设计变更的批复》市政公路管理计【2012637号予以初设批复,项目业主为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35%,贷款65%,招标人为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13-14标段交、竣工验收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滨海新区西外环高速公路全线37.7公里,包括6座互通式立交,5座分离式立交,全线共设特大桥2座,大桥3座,中桥4座;主线收费站1处,匝道收费站4处,服务区1处。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两个标段:

1标段

主要服务内容应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公路发201065号)、等有关试验检测标准、规范、规程对西外环高速13-14标段(K28+500-K37+629)范围内路基、路面工程、桥梁工程(混凝土结构、集料、基桩、钢筋(含接头)、水泥、水泥混凝土、砂浆、水、外加剂、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等进行试验检测,并提交交、竣工检测报告。

2标段

主要服务内容应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公路发201065号)、等有关试验检测标准、规范、规程对西外环高速13-14标段(K28+500-K37+629)范围内的交通安全设施进行试验检测,并提交交、竣工检测报告。

具体服务要求如下:

1、根据发包人委托,按照相关规范规定,配备人员、设备及车辆,到施工现场被检主要材料堆放地抽样、试验,或对主要构件等进行质量检测,相关费用已含在报价中。

2、对试验检测机构提供的标准试验结果进行复验。在施工中,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对试验检测记过的检测数据和监理试验室的抽检数据,按照检验标准要求进行抽样检查,相关费用已含在报价中。

3、试验检测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做好试验设备的保养、标定工作。

4、试验检测机构按照发包人已建设试验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及时接入数据端口并保证日常检测数据及时传入发包方终端。相关费用已含在报价中。

5、试验检测机构有义务对检测报告进行解释,并提供书面文件,相关费用已含在报价中。

6、根据发包人要求,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并出具相关试验检测报告。

7、根据发包人要求,发布全线质量抽查月报。

8、根据发包人的要求,负责对本项目的施工单位试验室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工作指导、管理和考核,相关费用已含在报价中。

9、配合发包人,监督管理入围试验室,并提供专家服务,相关费用已含在报价中。

2.3 计划服务周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滨海新区西外环高速公路(津汉高速-海景大道)工程全线通过交、竣工验收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质要求:

1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或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近五年内至少完成过一项高速公路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检测(含路基、路面工程、桥梁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交通工程专项资质且具有省级或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近五年内至少完成过一项高速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检测(含交通安全设施)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2个标。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均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214日至201712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00分至16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17层)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企业基础信息(或者营业执照信息)网页截图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149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00分至9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第三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与《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址: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八大街81

       址: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17

 编:

300457

       编:

300040

联系人:

段海英

       话:

022-58076065

 话:

022-66298907

       真:

022-27122218

传 真:

022-65319861

    人:

张齐

     

2017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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